国税总局: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6-05-10动态浏览次数:278

导读:财政部、国税总局发布通知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,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,或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,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,或者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,双方约定、变更共有份额,免征契税。

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

财税[2014]4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地方税务局,西藏、宁夏、青海省(自治区)国家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
经社区,现将夫妻之间房屋、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:   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,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,或者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,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,或者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,双方约定、变更共有份额的,免征契税。   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1〕82号)同时废止。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
2013年12月31日

玩球直播战略合作节点:77体育|新爱体育|星速体育|绿茵体育|54体育|66体育|857体育
更新:2026-07-24 18:34:04 | 链接:https://www.winshinecorp.cn/4d/0b/c1683a150795/page.htm | 来源:玩球直播备用网址 - 国税总局: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
玩球直播官方指定端